综合新闻
近日,海南工商分局公乌素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新购轮胎爆胎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为消费者乔某挽回经济损失1900元。
乔某在公乌素后马路花3800元在小马轮胎经销部购买了两条富力通品牌工程轮胎,可是使用不到一天时间,其中一条轮胎竟然起爆胎。乔某认为是轮胎质量问题,遂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经销商断然拒绝,宣称是乔某使用不当造成的,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并且此轮胎属于特价促销产品,不负责“三包”,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乔某随后向公乌素工商所投诉。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进行调解,通过向经营者马某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三包”规定,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马某认识到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最终,马某同意更换一条同规格知名品牌轮胎,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履行售后服务。乔某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