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团伙在两地牌车辆上安装进口新轮胎,入境后拆下再换上旧轮胎返回香港,周而复始,竟走私了4万余条轮胎,偷逃关税1100余万元。昨日,该案陈天德、李土生等10名被告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2008年,在广州经营轮胎店的个体老板陈天德认识了李土生,当他得知李土生有办法将汽车轮胎走私入境,便从2011年4月开始与李土生合作走私轮胎。陈天德先从香港澳亚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订购米其林、固特异、马牌等小汽车轮胎,再由李土生联系施某(另案处理),将陈天德订购的轮胎汇集到香港新田文天祥公园附近一处拆胎点,施某安排拆胎工将新胎安装在多辆粤港两地牌小车上,再由司机驾车从皇岗口岸走私入境。
李土生则指使其弟弟、弟媳等人,以1.2万元人民币的月租,向福港湾汽车美容店租用地盘作为拆胎点使用,司机携带新轮胎入境后到该拆胎点卸下新轮胎,装上旧轮胎从皇岗口岸返回香港,再次到香港拆胎点装上新轮胎走私入境。待一批走私轮胎汇总后,李土生和妻子便安排人将走私轮胎运至物流公司,陈天德从物流公司提货后再销售至国内各地。
经查明,李土生、陈天德团伙以上述方式,共走私轮胎41941条入境。经深圳海关计核,本案走私轮胎偷逃税款共计11063446.86元。
昨日,此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李土生等被告人对走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称走私轮胎数量没有4万多条那么多。陈天德称,除货款外,他以每条轮胎160元的运费付给李土生,然后他再将走私入境的轮胎倒卖出去。陈天德表示走私的轮胎并没有统计过数量,都是按批结算,但他参与的肯定没有4万多条那么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