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5月初,三个足有半人高的卡车轮胎被推进了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室,这三个轮胎将由司法鉴定机关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近日,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
轮胎销售公司的老板王某与运输公司的老板权某是老乡,俩人相识已久,在生意上也常有往来,因此关系一直不错。2013年元月,权某因为工作需要向王某购买了一批汽车轮胎,共计7600元,并立有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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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权某的卡车却在运输途中发生了爆胎事故,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这让权某十分生气,认为王某销售给自己的轮胎根本是劣质轮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气愤之余,权某找到了王某说明情况,并且拒绝付轮胎款。王某一听自己销售的轮胎发生爆炸,便将权某所称的“问题轮胎”收下并送至某轮胎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轮胎故障属于“胎冠硬刺伤”,系由于外界硬物刺伤、扎穿所造成的,根本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王某放下了心中大石,找到权某后拿出了厂家的鉴定报告,并要求权某将轮胎款付清。谁知权某却并不认可王某拿出的鉴定报告,拒绝了王某的付款要求。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15年1月诉至法院。
庭审中,权某与王某就轮胎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展开激辩,权某认为某轮胎公司根本就没有资格对轮胎进行鉴定,对于鉴定结果也不认可。他提出由司法鉴定机关对轮胎的质量进行鉴定,王某也表示同意。
随后,王某便将三个轮胎送到了法院。但当权某见到这三个轮胎之后,却声称这三个轮胎根本就不是自己当初交给王某的“问题轮胎”,轮胎上根本没有侧面起鼓的痕迹,认为王某随便拿了3个轮胎来代替了“问题轮胎”。
“当初拿到轮胎后,我就在上面写上了你的名字,这三个轮胎就是你的。”王某据理力争,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三个巨大的卡车轮胎也引得众人纷纷侧目,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塑胶味,与双方当事人的火药味交织着,争吵愈演愈烈。承办法官及时劝阻双方,由法院暂为保管三个轮胎,让当事人先行离开,择日再进行调解。
几天后双方再次依约来到法院,“你们两位是老乡,工作上也合作了这么多年,平常关系这么好,为了这几千块钱闹的这么难看,根本不至于。” 法官耐心劝说,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轮胎款以3000元结算,当庭付清,之后再无纠纷www.chinatiredeal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