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1日晚19时20分许,厦蓉(成渝)高速椑木至四川内江两出口之间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内江市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护卫车,在收到中国银行尾箱时返回内江,在高速路上由于前轮胎爆炸,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
高速交警在勘探事故现场时,发现运钞车有轮胎爆胎,但事故原因是否是因为爆胎,高速交警方面还在调查中。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保安服务公司的运钞车由于经常在使用,轮胎磨损程度大,存在安全隐患。
据其中一名死者家属刘某称,在7月11日下午6点20分左右,其姑父(即其中1名死者)在隆昌县一中国银行营业点执行任务时,与刘某相遇,两人相互问候后,刘某得知姑父随后将和运钞车一起将钞票押送至内江。7点20左右,事故发生,刘某姑父由于坐在副驾驶,被甩出车窗外,当场死亡。而运钞车侧翻后依旧前进了几十米,高速路护栏也被撞坏了许多。
有员工曾向公司要求更换运钞车轮胎,然而却迟迟没有得到更换。随后记者致电内江保安服务公司副总毛绍文,得知运钞车出发之前,保安公司都会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而对于保安公司对运钞车磨损轮胎未予更换而导致车祸一说,毛绍文予以了否认。“我们公司从押运公司到保安公司,已经有20年左右的时间了。运钞车出发前的工作都做到位了,不存在不更换磨损轮胎的事情。发生运钞车爆胎导致车祸的事件,这还是第一次,是很偶然的。”毛绍文说。
目前该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而对于死伤者的赔偿,保安公司称要等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明确后再做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