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1月22日,本报A9版曾以《不撤诉就不发工资?》为题,报道了邵先生曾在即墨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当一名操作工,去年10月份离职之后,该公司有两个月的工资没有如数发给邵先生。邵先生也据此事投诉到即墨市劳动局,在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公司同意如数下发工资,但是却有前提条件,那就是让邵先生先撤销投诉。
随后,记者从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的相关工作人员谢先生那里得知,之所以邵先生会这么晚才能拿到工资,主要原因就是邵先生于去年10月31日不辞而别旷工所致。
“所有员工在进入公司时都会接受公司的入职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和离职流程,培训记录由员工签字确认,而邵先生在没有提前递交辞职报告,直接自去年10月底开始不来上班,邵先生就属于旷工状态,肯定要暂缓工资发放。”谢先生说道,“2015年12月初我们把邵先生找了过来办理了离职手续。手续办完之后工资就可以正常发放了,已经在1月25日将全部工资打到邵先生的卡上。”(消息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Je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