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2017年4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环境保护局会同县公安局和怀城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了一个非法“焚烧废旧轮胎”黑窝点。
怀集在开展“小散乱污”排查摸底工作中,发现了怀城镇龙湾九龙涌有一个“焚烧废旧轮胎”黑窝点,现场还存在1000多斤的废旧轮胎,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
获悉有关情况后,怀集县环境保护局迅速联合县公安局和怀城镇人民政府赶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加工点无任何手续,以废旧轮胎为原料提取轮胎里的钢丝,在未采取相应污染处置措施的情况下,产生的废渣随意露天堆放,产生的废气,现场有刺鼻性气味、黑烟以及黑色粉尘,污染了周边环境。
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处,将加工点负责人带回城东派出所作调查笔录,责令其按要求做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同时对涉嫌环境违法的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废轮胎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黑烟、挥发性有机物及二噁英、氯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二噁英属于致癌物,氯化氢是有毒且具有腐蚀性的气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非法焚烧往往具有实时性,违法证据很难固定。在这里《轮胎商业》呼吁大家,如果发现有露天焚烧废塑料、废轮胎及其他工业废弃物的行为,可以拍下现场情况、当事人及涉事车辆照片并拨打110,对涉嫌环境违法的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