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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已经有7家企业推出了相关的轮胎险,是创新还是噱头?是套路还是被套路呢?轮胎商业网今天和大家来一起说说这个神秘的轮胎险。我们先解释两个概念,责任险和质量保证保险。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质量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
而目前国内所出现的"轮胎险“通常的保单是车主,也就是保障轮胎本身的损失,是质量保证保险,当然不是责任险(几条轮胎当然无法承担责任险了);那么如果企业承保的是责任险,保障的就是轮胎由于缺陷导致的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而这类保险通常是制造商的,况且由于中国的实际原因,如果要核实轮胎损伤到底是谁的原因或责任是非常非常困难和耗时的。
这样的话轮胎险就是产品责任险的保障模式,被保险人的轮胎损失就不能求偿的,只有除了轮胎本身的损失以外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才能进行求偿。说了一大堆的话,似乎这个轮胎险就是自相矛盾的样子,的确是这样的。
我们从某电商网站了解到“轮胎险”由卖家提供,并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对于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轮胎无法继续使用的,由卖方在约定范围内以抵用券的形式补偿。也就是如果被接受,补偿的只是轮胎部分的损失。
而一般情况乘用车用户的汽车轮胎发生鼓包,投诉经销商得到的答案都是:由于驾驶习惯不当造成,与轮胎无关。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情况车主最后一定是得不到赔偿。另外通常的企业会列明不赔偿条款,比如:
“轮胎意外险”通常不会单独销售,用户在指定地点购买并安装轮胎,才能享受”赠送“的轮胎险。若期间轮胎遭遇爆胎或鼓包导致轮胎无法继续使用,核保后消费者可收到大约60%-80%额度的抵用券。
总之对于轮胎险,以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好消息,就关于轮胎的损失做出适当的补偿。但是这并无法避免或者解决根本的问题,无论是责任的问题还是轮胎产品质量的问题。只是为了迎合小非者做出的商业推广而已。
(原创,责任编辑:Hen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