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不要的是命;最要命的是钱!说这话你可能会不同意,但事实容不得争辩。
2016年,温州高速交警中心数据显示,仅7月1日到7月20日,指挥中心接到的车辆爆胎救助电话有684起,没错。不到20天仅温州高速就有爆胎事故684起。
再看下最近轮胎商业网的事故案例:
1、2018年9月9日,渝北区市民向某驾驶爱车在高速飞驰中,突然发生轮胎爆裂,车翻人伤,自己差点搭上性命。向某的轿车轮胎早已经老化,在车辆保养时,修车师傅几次建议向某更换轮胎,以免出事故。可是,向某生活节约,花钱抠门,觉得车轮胎还能使用,加上自己平时用车频率不高,车辆载重负荷不大,便抱着侥幸心理,一直不愿意花钱更换新轮胎。没想到,这次在行车过程中,轮胎突然爆胎,差点赔上性命。
最终向某对车辆的事故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自己的车辆维修费和医费达2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其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2、2018年7月14日15时许,渝北区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接到一位司机报警称,自己在210国道茨竹镇场口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爆胎撞倒了路边的民房,自己也受了伤。经了解,驾驶员名叫李某,家住渝北区茨竹镇,这辆灰色的面包车也是他的代步车,已经开了6年了。李某称,前几天做保养时,维修师傅建议他更换轮胎,因为他的面包车轮胎使用了6年了,两个前轮胎的花纹都磨平了,轮胎表面还有裂纹,有严重安全隐患。
李某询问维修师傅得知,换4个轮胎需要1200元左右。老李觉得轮胎还能将就使用,花这笔钱不值得,只要自己开车注意安全,不超载重负,就不会出事。老李不顾维修师傅的劝告,称自己驾驶习惯好,平时注意就是了,拒绝更换轮胎。
李某因爆胎损坏了公共设施自己也受伤但仍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由其承担车辆维修、受伤治疗、房屋受损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同时,民警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具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李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3、2018年7月3日早上8点,遂宁到广安高速三凤出口附近,一辆越野车因爆胎撞上路边护栏后发生侧翻。车内一家5口,两死三伤。
每年由爆胎发生的事故多不胜数,造成的死亡案件也比比皆是。但仍不少车主就不拿生命安全当回事,轮胎店说:你这胎该换了,否则有安全隐患。车主却扭头就走,好心提醒变成无良奸商要赚取维修费。
轮胎爆胎一直是高速公路头号杀手!每天中国有超过2.79亿辆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有些人回来了,而有些人却永远停留在了路上再也回不来。
作为轮胎行业的一员,我没有丧良心到哪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却也想把这样的事故告诉车主,给不把轮胎安全当回事的车主一个警告。车辆高速行驶轮胎爆胎导致死亡的概率接近100%,别等最后真成要钱不要命!
(原创;责任编辑:M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