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十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枣庄一起特大制售伪劣轮胎案。滕州一企业旧轮胎翻新后以旧充新,共售出万余条。
“张某案是我市第一起特大制售伪劣轮胎案。”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大队长裴忠淼向记者介绍,最初是辽宁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向枣庄经侦支队移送的线索。2012年3月23日滕州通达轮胎翻新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将其生产的462个“鑫富陆”牌载重汽车轮胎销售给辽阳县微新胎销售部的吴某,后该吴又将轮胎销售给灯塔市鼎运达汽车综合维修有限公司。“经鉴定,该批轮胎属于伪劣产品,根据相关证人证言、轮胎鉴定意见等证据,张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市经侦支队决定立案查处。”裴忠淼称,经过侦查了解到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滕州通达轮胎翻新有限公司,收购废旧轮胎进行轮胎翻新,并将翻新后的劣质轮胎标注其申请的“鑫富陆”等品牌,通过滕州一物流公司销往辽宁、河北、江苏、湖南、重庆等地。
“我们利用化装侦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参与此案的一名侦查员介绍说,民警以推销原材料的名义进入生产车间、仓库,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他们生产工艺落后、设施简陋,既没有具体的质检部门也没有专业的质检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也未委托相关部门对其产品进行检测认证。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摧毁制售犯罪团伙1个,捣毁生产窝点1处,捣毁销售、仓储窝点6处。”裴副支队说,“我们在现场发现大批窝藏的伪劣轮胎,真让人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这些伪劣轮胎流入市场会造成多大的损失。”据经侦支队统计,此次抓捕行动共查获“鑫富陆”等品牌伪劣轮胎11232条,轮胎生产线1条,涉案总价值2792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