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12月25日讯司机朋友越来越多,行车安全须谨记,务必定期对自己的爱车进行检查、安全驾驶,这是对路上行人负责的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保障。2013年12月24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池。
犯罪嫌疑人李某池,男,1971年08月18日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武冈市头堂乡玄羊村。2013年10月29日,李某池驾驶湘E**201小型普通客车搭乘朱某红,从涟源市三甲乡方向驶往涟源城区方向。10:40,行驶到涟源市六亩塘镇良溪村公路地段时,因湘E**201小型普通客车会车时车速过快致左前轮突然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到公路边行人谭小某、谭义某、梁某三人后,又与停在公路边的一辆轿车相撞,导致小车又与路边的电线杆相撞,造成谭小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谭义某、梁某、朱某红三人受伤,两车受损及电线杆上的电力设施、光缆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责任分析认定:李某池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行车安全,在此次事故中其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李某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谭小某、谭义某、梁某、乘车人朱某红无违法过错行为,均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