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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汽车三包政策”对轮胎保质期的规定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13-10-21)          

 

轮胎是易损耗零件,过去很多厂家并不对轮胎保修。车主如果要证明轮胎有质量问题,得掏一笔钱做鉴定。10月1日起执行的“汽车三包政策”中规定,易损耗零部件也得有质量保证期,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的得免费更换。而质量问题该怎么判断?江苏省消协的汽车专家委员会就有相关轮胎专家,可以提供帮助和判断。
  
新规的第五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也得有质量保证期,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生产者得明确地写在三包凭证上。如果这些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而这些易损耗零部件也并非厂家说了算,它们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汽车三包”的配套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也同步实施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曾对媒体介绍,轮胎、灯泡、雨刮片等16类被纳入易损耗零部件中,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
  
“质量保证期由厂家确定,因为每个汽车厂商使用的轮胎情况不同。”南京仲裁委汽车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副主任任克非表示。任克非提醒,今后,车主如果遇到这种轮胎等易损耗零件的质量问题,可以向4S店反映,不要自己去修,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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