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消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我国自11月29日起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费税提高0.14元/升。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此次消费税调整是一套“组合拳”,除适度提高汽、柴油以及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成品油消费税,还包括取消汽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消费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统一按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等,自12月1日起实施。
2009年我国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了一揽子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改革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为每升0.8元。此次调整后,汽、柴油消费税将变为每升1.12元和0.94元。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11月28日是调价窗口期,国内汽、柴油价格可有所下降,考虑到居民个人和企业的负担能力,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提价不提税”,因此政策出台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
从全球看,中国并非唯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国家。自2012年以来,包括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等已有十多个国家相继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降低能耗实现绿色发展无疑是各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初衷。
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消费税,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
消费税是国家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环保、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收工具,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消费税。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迈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什么是轮胎税?
说到轮胎确实是一个问题,我们从前年开始研究准备取消轮胎的消费税。因为,第一,94年开征消费税时,轮胎是作为一个当年调整财政的临时性措施加进去的。当时国家财政预算差几十亿,看到轮胎正好可补这个漏洞,而且利润也较高,就把它加进去了。但是开征后,问题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加入WTO后,进口车在征关税时只按整车征一道消费税,不单为轮胎再征一道税。国内汽车既要按整车征税,轮胎也要征税。我们也一直想取消,但这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很多部门有阻力。现在采取折中的办法,第一步前年底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但是现在对斜胶的轮胎还继续在征税,这是一个遗留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攻关,将这个尾巴消灭掉。
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和翻新轮胎免征消费税。
其余汽车轮胎按10%的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