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渠道
2014年12月2日,中国轮胎商业网-媒体中心 - 由中国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出口到美国的轮胎被要求从12月1日生效支付已经确定的反补贴税。
税费 - 15.69%的税率适用于所有公司,但三家公司商务部单独确认 - 并且从12月1日起有90天追溯期,按照第703(D)(1)(B)和(d)(2)的1930年关税法,根据联邦注册通知。
例外的公司有 - 固铂昆山中国轮胎有限公司,佳通轮胎福建有限公司和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分别税率是12.5%,17.69%和81.29%。
此外,固铂昆山和佳通轮胎是从90天追溯评估豁免。
商务部将继续评估市场对反倾销税可能以及联邦注册的通知的状态,并计划最迟于2015年4月6日发布了最终裁定双方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