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环(两江)〔2015〕第 7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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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名称 |
韩泰轮胎重庆工厂PCR年产600万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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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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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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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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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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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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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在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征地范围内建设,总建筑面积95672.86m2,不新增用地。新建原材料加工车间、炼胶车间和PCR车间,均为新建。新增混炼生产线4条、压延压出生产线7条(包括纤维帘布压延生产线1条、胎侧挤出生产线1条、胎面挤出生产线2条、薄胶片挤出生产线3条、内衬层压延生产线1条、胎圈挤出生产线1条);一次法成型机17台、硫化机84台;另配套设置物料称量、输送、投料系统及检测工段。本次扩建的主要产品为半钢子午胎,均为无内胎结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万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将达到年产90万条TBR(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年产600万条PCR(轿车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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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 施工期 在一般情况下,施工活动产生的粉尘对施工区域周围100m以外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具有不连续性,施工点分散,每个作业点施工时间相对较短,燃油动力机械为间断作业,且数量不大,其排放的污染物仅对施工区域近距离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污废水对地表水朝阳溪有一定影响。由于施工期废水排放量很少,且时间短,对河沟水环境影响有限。施工期的废水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施工噪声昼间的达标距离在200m外,夜间的达标距离在300m外,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最近距离均在300m范围外,因此,拟建项目施工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能够接受。但为加强区域声环境质量管控,厂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各项减缓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分类堆积,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扬尘和下雨时引发水土流失,同时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往指定渣场倾倒,施工生活垃圾及时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2) 运营期 ①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有组织排放: 解包站产生的含炭黑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日用贮斗产生的炭黑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尾气经20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配料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4台密炼机进料口分别配置1台袋式除尘器,经预处理后与其余密炼烟气及炼胶废气一并进入CFRTO有机废气治理系统进行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挂胶冷却废气采用水洗塔进行处理,尾气经30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模具清洗废气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尾气经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锅炉烟气收集至8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SO2和NO2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浓度限值,环境能够接受;在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炭黑尘、粉尘、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仍能够满足相应标准;但模具清洗工段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标准的96.52%,已接近标准值,对环境可能有一定不利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联合厂房无组织排放的炭黑尘总量约0.915kg/h(7.69t/a)、粉尘总量约0.33kg/h(2.77t/a)、非甲烷总烃总量约1.542kg/h(12.95t/a)、硫化氢总量约0.0065kg/h(0.055t/a)。 经计算,本次扩建完成后,其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会超过现有厂区已划定的范围,评价认为按照厂区现有大气防护距离执行即能满足环保要求。即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大气防护距离为300米,体范围是以远期最大的TBR车间和PCR车间为边界线,分别向四周外延300m的包络线范围,并将两个车间划出去的范围叠加起来的最大范围。 根据鱼复工业园区规划和现状调查可知,项目划定的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满足要求。 ②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标准后,部分经回用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后回用于绿化、冲厕,剩余部分尾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朝阳溪。本项目污废水最终排放量仅317.5m3/d,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污废水排放量为697.5m3/d。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废水正常排放时COD、氨氮和石油类增量分别为0、0.4%、2.1%;非正常排放时COD、氨氮和石油类增量分别为1.6%、1.7%、30.1%。由此可见本项目建成后,整个厂区排放的污废水在正常工况下对地表水的贡献值较小,对朝阳溪水体的影响较小。从预测点汇入长江后,与长江水体混合稀释,对长江及鱼嘴一厂、二厂取水口的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非正常工况时石油类的增量较大,可能会对长江水体及取水口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排放时,应立即响应,及时排除故障。 ③ 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后,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地处鱼复工业园区内,周边多为工业用地、绿地及道路,周围环境不敏感,与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在360m之外,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发生扰民现象,环境能够接受。 ④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优先考虑回收利用。废橡胶和废胶囊、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及其它药剂颗粒、包装废料、废帘布、废钢丝、次品轮胎及废金属屑均外卖给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站定期更换的废纤维束及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消石灰、污泥等剩余不能回用的一般工业废物送工业固废处理场进行处理。厂区设置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所有一般工业固废均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暂存和管理。 废药品、废切削液和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妥善存放,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均依托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并派专人进行管理,该暂存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中相关要求。 在厂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并委派专人协助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垃圾的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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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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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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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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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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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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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名称 |
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段航油输送管道迁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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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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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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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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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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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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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段航油输送管道迁改工程全线长10275.47m,输油量为400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迁改输油管线和阀门室两个,此外设临时管材堆场两个。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段航油输送管道迁改工程起于大兴路,与现有航油输送管道连接,向东依次穿越大兴路、悦复大道和龙门大桥,再转向南,沿竹溪河敷设,穿越横一路,沿线经过庙上、胡家湾、皮家湾、大地坝和赵家沟,在赵家沟竹溪河与泄洪沟的交界处转向东南,再沿泄洪沟敷设,穿越云井路、悦复路和绕城高速,在两水路处转向南,最终在太山村与现有航油输送管道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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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期由于施工作业,作业带、临时堆场的植物受到破坏,地表裸露,若恢复不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剧。管道穿越河床时施工弃土、废渣若处置不当将会影响河流水质,占用、扰动河堤,造成水土流失。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产的燃油废气,但属于短期影响。粉尘主要源于施工场地的清理、临时堆场修建、管沟开挖以及建筑施工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输油管线的建设使区内植被被破坏,表层土壤裸露,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 NOx和THC,但均为间断作业,其排放的污染物仅对施工区域近距离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为了缓减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主城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 年)》的规定文明施工。(3)地表水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水约4m3/d,集中收集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拟建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7m3/d,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施工场地附近临时租赁的民房,因此生活污水将利用所租赁房屋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 试压废水:管道采用清洁水为试压介质,试压水出水量约318m3,含少量泥沙,沉淀处理后可通过就近雨水系统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拟建管线穿越竹溪河,拟采用管道直埋穿越,在枯水季节采用围堰法开挖,则施工时多为干沟或水流量极小,通过围堰按两侧分阶段施工,就可避免水中施工,穿越河段无特殊水域功能,穿越宽度也较小,施工期间不会对水体水质造成直接影响。 此外,为防止施工废水对沿线竹溪河水质的污染,施工中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上游设截洪沟,防止降水对开挖地表的冲刷; ②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将施工废水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处理; ③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污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4)声环境 由于管线工程沿线有居民等敏感目标,本工程的施工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会对距离工程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方和施工单位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保证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的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产生的建筑弃渣、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工程总挖方2.08万m3,设计全部回填,如若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少量弃方,则沿管线就地还田,无永久弃渣产生,基本能做到挖填平衡;阀门房建设产生施工弃渣约84kg,路面开挖产生弃渣约30m3,集中收集后,采用密闭车辆运往指定渣场处理;每日产生垃圾量约为15kg,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不设站场,正常运营期间管线密闭输送,无污染物产生;拟建管线建成后运营期间会有巡视人员定期巡视,由现有输油管线巡视人员兼顾,本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运营期间不会产生生活污水或生活垃圾。 因此,正常状况下,拟建项目运营期对外环境几乎无影响。 3.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只要严格按HSE管理手册和工程《安全评价》要求进行管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做到经常性安全检查,便可通过科学管理消除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拟建工程建设单位采取了系列行之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再将评价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后,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可将建设项目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风险评价的角度来看,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段航油输送管道迁改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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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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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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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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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63022019,传真:63411355。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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