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轮胎公司请保安本来是为保护公司安全,谁能想到请的保安竟是“卧底”,找来自己的同伙用农用车把公司的轮胎给偷走了。日前,广饶县人民法院审结霍某某、张某某盗窃一案正是此类情形。
2014年8月1日下午,保安霍某某先给张某某打了电话,让其到恒宇集团盗窃轮胎。同日19时许,霍某某让张某某驾驶白色农用车进入到恒宇橡胶公司,霍某某为张某某敞开大门,在公司输送带厂区篮球场内,一共拉走轮胎35条。案发时,霍某某为了掩盖罪行,还触碰了厂里的摄像头。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23240元。事后,张某某给了霍某某3900元。
2014年8月12日,公安机关到张某某家中将被盗的35条轮胎查获。8月25日,张某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霍某某偷盗轮胎的事实,9月4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霍某某到案,他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偷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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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饶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判决霍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