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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竟然利用在轮胎店工作之机,将贼手伸向了自家的老板,先后两次盗窃店内轮胎销赃获利,最终被绳之以法。近日,在湖南省浏阳的北盛镇某轮胎店务工的邵某里,因犯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10月,31岁的邵某里在北盛镇某轮胎店找到了一份工作,由于钱少活多,遂动起了店内轮胎的念头。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邵某里务工的三个月时间里,他趁店内无人之机,先后两次将店内六只全新轮胎盗出并销赃。发现轮胎店内轮胎数量不对后,店老板周先生遂对邵某里进行盘问,并在追回被盗轮胎后报了警。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被盗轮胎价值共计1630元。
随后,邵某里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盗窃事实。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