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渠道
在之前中国轮胎商业网列明的双反商业案件中,有一个轮胎制造商遭受到了来自美国商务部的两记重拳。
第一,佳通轮胎(福建)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从DOC的初裁大幅增加。佳通的反倾销率从19.17%增加到29.97%,而反补贴税率从11.74%上升到37.20%。
第一,佳通轮胎(福建)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从DOC的初裁大幅增加。佳通的反倾销率从19.17%增加到29.97%,而反补贴税率从11.74%上升到37.20%。
第二,反补贴率,增加到超过三倍,更是变得往前可追溯的,而且由于从其2014年的9月2日起计算出货量。(为什么是这个日期?这是因为要从DOC公布初裁的前90天计算。)
而分析同样的数据,库珀昆山轮胎有限公司的情况是没有发现“大规模”进口证据。因此,库珀率不溯及既往。
永盛被科以最高反补贴率是100.77%。因为在DOC的调查过程中,永盛拒绝回答DOC的所有问题或提供任何资料。因此,该机构已被适用“由于公司原因,没有参与调查。”
相对于反倾销调查,DOC没有调整哪些公司必须支付追溯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