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的判决,河北兴茂的多位工作人员都不愿发表意见。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河北兴茂受到的“双反”影响并不小。
2009年1至9月份,该公司仅出口37批、10271条、货值113.8万美元,批次、数量、货值同比分别减少89.9%、97%、96%。也有其他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河北兴茂目前的出口额也是很少的,但未得到河北兴茂的证实。
同样也有出口业务的贵州轮胎,其2008年、2009年的出口额为8.28亿元和8亿元人民币,同比也有下降。
河北兴茂原名为河北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该企业被美国GPX国际轮胎公司收购并改名为河北兴茂。由于其有美国的母公司,因此其对美国司法程序和制度都更加熟悉,打官司的把握也更大一些。
曾有一段时期,河北兴茂对美国的轮胎出口量并不小,因此公司也希望能尽量赢得反补贴官司的胜利。据公开资料,公司2008年向美国出口的轮胎总计33.92万条,货值为2865.8万美元。为了应对“双反”,该公司不仅用几个月时间抽调了生产、技术和法律事务人员,且每隔2到3天就要开几个小时的电话会议,与律师商讨此官司。
多位律师告诉记者,尽管这次美国巡回法院的“反补贴案”判定是针对中国工程轮胎的,但对有输美产品业务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一次裁定无疑是一个极为振奋的消息。
一位轮胎行业人士表示,事实上很多中国轮胎企业的规模并不是很大,要与美国商务部或者其他美国机构打官司,需要有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支出,且时间会拖得很长,可能未必是很多中小型轮胎公司所能承受的。此外,以后这类官司还需要更多的企业进行联合抗辩或申诉,这种情况下中方企业的赢面才可能更大一些。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L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