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今年38岁的林先生在京港澳高速咸宁段驾车行驶时,为避让一无主轮胎导致翻车,当时车上5人全部受擦伤,所幸均不严重。事发后,湖北高速交警咸宁大队对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林先生操作不当应负全责,但是林先生也是满腹委屈,认为无主轮胎才是罪魁祸首。
7月31日凌晨4点30分,林先生驾驶自己的私家车行驶到京港澳高速咸宁段,突然发现前方地面上有一个大轮胎,当时来不及刹车,急打方向盘撞上了护栏,导致自己车辆四脚朝天,所幸车内5人只受轻伤。
林先生说,发现轮胎后他急打方向盘,可轮胎没完全避开,自己的车还撞上了高速公路的护栏,交警认定事故是由林先生操作不当引起的,因此需要负全责。
更让林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事故时自己车辆报了废,高速公路上被撞毁的护栏需要5600元的修理费,拖走报废车辆需要拖车费3000元,而这些钱款都需要自己支付。“是别人将车胎遗弃到公路上,为什么不去找丢轮胎的人?”林先生说。
在林先生提供的照片中可看到,造成此次事故的轮胎疑似一个报废的轮胎,被人遗弃在公路上。
武汉晚报记者昨致电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何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显示高速公路上的轮胎是前车掉落,那么此次事故的赔偿问题应该由前车负主要责任,而如果查不到失主,而轮胎遗落在事发地的时间又较长,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又没有及时将障碍物清走,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编辑:B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