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黔轮胎")于201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75,464,30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等相关公告。
201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国资委[微博]《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15〕121号),对公司2015年度配股有关事宜进行了如下批复:
一、为推动黔轮胎"特种轮胎异地搬迁项目"的实施,优化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意黔轮胎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 775,464,304股为基数, 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配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发行不超过232,639,291股股份,其中,该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下称"市工投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认购完成后市工投公司在黔轮胎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5.33%。
二、配股价格按照国家证券法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资金需求及证券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三、配股实施前,若因黔轮胎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及市工投公司认购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本次股票配售发行相关法定程序及手续。
本次配股事宜尚需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核准后方可实施。(责任编辑:Ch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