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前所未有的反商业贿赂风暴,如猛烈的强台风,正刮向中国的汽车轮胎行业。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基层工商、市场监管局陆续收到所在省工商局转发的一份内部文件,其内容大致相同,基本上只有简短的一句话:“现将《工商总局关于轮胎企业涉嫌违法行为管辖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字[2016]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工商总局的上述《答复意见》,是应上海市工商局的请示,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答复意见》明确指出,有轮胎企业涉嫌违法行为,指定由上海市工商局统一查处。
由总局向全国发文,说明案件已波及到多个省份;文件中特别点明两个企业,说明违法行为不是单个企业的个别现象。尽管《答复意见》中没有指出轮胎企业究竟涉嫌哪类违法行为,但综合方方面面的信息,不难发现文件中所说的“上海市工商局统一查处”,其对象可能就是轮胎行业过去普遍运作的“潜规则”——商业贿赂。
次波及全国的汽车轮胎行业商业贿赂系列案件,起源于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的线索摸排。在去年底的一次会议上,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指出:“市局在闵行区局线索摸排的基础上,成立8个专案组,对10个国际知名轮胎企业涉嫌商业贿赂行为依法立案调查,从而重拳出击小汽车轮胎行业的各种潜规则。”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10件轮胎行业涉嫌商业贿赂系列案件。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要求,上述系列案件中,一些国际知名品牌轮胎企业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由闵行区局执法大队调查处理。据了解,目前,基于该局的调查处理,各大轮胎销售企业已基本达成销售共识,决定共同停止轮胎销售中的恶意竞争行为,杜绝商业贿赂。
这些轮胎巨头是如何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系列案件具体会涉及哪些省份、牵涉到哪些公司?汽车主机厂和经销商从中吸取什么教训?敬请期待!
(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