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本案申请执行人宋某等78名工人于2014-2016年间,在被执行人天津市某车胎制造公司工作,但自2015年起,该公司经营效益欠佳,亏损严重,甚至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公司也处于破产倒闭的边缘。经过梳理,截至起诉时,车胎公司已拖欠78名工人的工资,共计374536元。
经过多次实地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车胎公司不但欠工人工资,而且还拖欠着村委会租赁厂房款100多万元,村委会已实际控制了公司的库存产品。在与村委反复沟通协调后,村委会最终同意用库存产品变现价款先行偿付工人工资。于是法官们查封了还未销售的库存轮胎22万余条。
然而,如何将存货变现成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又一个难题。当下轮胎市场销售不景气,再加上车胎公司库存的轮胎存放时间过长,给销售增加了难度。执行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多次与潜在买家接触,并敦促车胎公司临时负责人与买主谈价钱。经法院与村委会、企业共同努力,库存轮胎顺利变现,工人的工资有了着落。(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