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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盛顿时间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其中,反倾销税率为9%和22.57%,反补贴税率为38.61%、52.04%和65.46%。
2016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6年3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中国卡客车轮胎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
2016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反补贴调查作出肯定性初步裁定,认定中国产品存在补贴,并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获得单独税率,其他中国企业根据两家企业的税率获得平均税率。公司反补贴初裁获得平均税率,为20.22%。
2016年8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输美有关轮胎存在倾销行为并认定存在紧急情形。公司反倾销初裁获得分别税率企业的税率,为20.87%。
2016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初裁税率修正结果,修正后的反倾销初裁税率为30.36%,扣减出口补贴的相关幅度后,实际反倾销保证金率为29.95%,该税率也成为分别税率企业及中国全国税率企业的税率。因此,公司的“双反”合并有效税率为50.17%。
二、 对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基于美国商务部作出的终裁结果,赛轮金宇成为分别税率企业,获得的反倾销税率为9%,反补贴税率为52.04%,扣减出口补贴的相关幅度后,公司“双反”合并保证金率为52.04%。“就公司而言,其主要会影响公司在国内生产且在美国销售的全钢子午线轮胎,对于公司在国外生产的全钢子午胎以及国内生产但出口至美国之外的全钢子午胎则没有影响。”赛轮金宇表示。
2015年度和2016年上半年,赛轮金宇销往美国市场的全钢子午胎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到6%。
“因此,美国卡客车轮胎‘双反’对公司全钢子午胎销售的影响较小。
同样因占比较低而幸免遭到强烈冲击的,还有三角轮胎。
其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1至9月份,三角轮胎及全资子公司向美国出口的涉及“双反”的卡客车轮胎销售收入为5497.23万元,占2016年1至9月份营业收入的1.11%。
相较而言,玲珑轮胎在此次“双反”中的遭遇最为“心酸”。在美国的终裁结果中,认为中国相关轮胎厂商的倾销幅度为9%和22.57%两档,玲珑轮胎则将被按最高档—22.57%的比例征收反倾销税,同时按52.04%比例征收反补贴税。截至目前,玲珑轮胎在中国境内有山东招远、山东德州、广西柳州等3家工厂。美国“双反”终裁初步结果落地,将直接增加境内3家公司销往美国市场产品的价格,削弱公司在美国市场的竞争能力。不过,玲珑轮胎亦表示,“综合来看,本次美国‘双反’对公司的整体影响较小。”
三、降低单一市场影响
玲珑轮胎从2012年起,便将自己的生产基地向泰国转移,创立了玲珑国际轮胎(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泰国玲珑”),并投资建设了年产12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更重要的是,泰国玲珑不在美国“双反”范围之内,玲珑轮胎早在“双反”调查开展之前,已经将美国市场的订单有步骤、有计划地转至泰国玲珑生产,中国境内3家工厂重点完成除美国市场之外的其他市场订单,各工厂之间的产能调配均实现了平稳过渡,产能利用率和开工率均未产生大的波动。截至目前,泰国玲珑的产销稳定,已经完全能够满足玲珑轮胎在美国市场的实际订单需求。
同样,赛轮金宇也采取了境内外产能整体调配的应对手段,出口美国的全钢子午胎产品由海外工厂生产,从而减少美国“双反”的影响。
2012年,赛轮金宇在越南投资设立赛轮(越南)有限公司(赛轮越南),开始建设子午线轮胎制造生产线。此番投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规避欧美等地对中国产轮胎的贸易壁垒。
由于赛轮越南生产的全钢胎不在本次美国卡客车轮胎‘双反’范围内,因此,若美国卡客车轮胎‘双反’正式通过且实施,公司可以将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订单转移至越南工厂生产,从而减少美国‘双反’的影响。
同时,赛轮金宇还在积极开拓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轮胎产品除销往美国等北美地区外,还销往欧洲、澳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并加强对国内全钢子午胎市场的开拓力度,以不断提高全钢产品在国内的销量。在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建厂,既可利用当地的原材料资源优势,又可享受到相对低廉的人力成本,一举多得。
(责任编辑: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