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沪高速下行k714公里处,苏先生驾驶的轿车爆胎。于是按照高速护栏上面的小广告打电话,让对方过来换胎。在电话中,对方称换好轮胎后200元。不过,当车辆修理完毕,对方竟开口要价800元。苏先生于是报警……
当天下午1点多,高速交警七大队接到驾驶员苏先生报警,称在京沪高速下行k714公里处车辆爆胎。值班民警通过监控发现,苏先生在车辆爆胎后,居然将车停在超车道上,并未做任何警示措施。于是民警紧急提醒其将车子挪到应急车道。
当巡逻民警赶往现场途中,再次接到苏先生报警电话。这次报警他说自己被索要高额修车费。原来,当高速公路施救人员来到后,苏先生没有让正规施救人员拖车,而是拨打了高速护栏上正贴的一个野广告电话,让对方过来换轮胎。在电话中,对方称换好轮胎后200元。不过,当车辆修理完毕,对方竟开口要价800元。
苏先生说,对方表示一个人200元,他们来了三个人加上工具费,就是800元,而且气势汹汹。苏先生只好选择报警。对方看到报警了,答应给400元即可,之后收了400元就离开了。
见到民警后,苏先生直呼早该听施救人员的话了。拖下高速修理加起来才200多块钱。但是由于苏先生在车辆故障难以移动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他所驾驶的7座客车座位已被拆除只剩下3个,民警还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大家说说,苏先生该不该报警,最后是不死亏了?
(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