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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轮胎工的命一毛钱都不值?!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20-07-02)          

轮胎工的命值几个钱?

那些被炸伤炸死的轮胎工,用命换了多少钱?

 

汽车轮胎尤其是卡客车轮胎,胎压很高,一旦发生爆炸,威力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以直接把人的骨头震断。

 

可轮胎工每天都在与轮胎打交道,而且处理的都是出了问题的轮胎,有裂纹或者冒烟,这种轮胎简直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不一定啥时候就突然炸了。而且,凡是在这个轮胎圈打拼的人都明白,装胎打气稍有不慎操作不当、轮胎老化就有可能爆胎,造成人员伤亡。

 

所以在这个行业,轮胎工人被轮胎炸伤炸死的新闻简直太常见了。


 


可是这些轮胎工被炸死之后呢,他们的命又换来了多少赔偿呢?

 

四川省雅安市一位轮胎工在给轮胎加气时轮胎爆炸,轮胎工当场身亡,后经法院认定车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轮胎工家属21.8万元。

 

一个姓王的轮胎工生前在本市南昌路128号轮胎维修部当修理工。2002715日,车主王某将其运输车送到该维修部更换轮胎。不想王某刚将车的左前轮固定螺母卸下,车轮内胎就发生爆胎,王先生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有关部门现场察看,该送修车辆左前轮内胎钢圈爆裂,约有三分之一的旧痕,事故原因是内胎爆裂后将外胎弹出致人伤亡。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车主王某赔偿受害人293364元。


 


杨某驾驶自己所有翻斗车,装载沙子停靠在被告蒋某红、蒋某兵修理铺门口,并要求当时在修理铺的被告蒋某兵修理右后车轮。

 

在修理过程中,轮胎突然爆炸,站在轮胎正前方的杨某和被告蒋某兵均被致伤。被告蒋某兵被送往医院救治痊愈,杨某在被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因失血过多死亡。经高台县人民法院判决,蒋某红、蒋某兵赔偿受害人子女各项损失共计149217元。

 

李梅、常统共有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平日雇佣吴运驾驶为其运送黄沙。某一天,吴运在超载运送近70吨的黄沙途中,发现汽车右后轮处冒烟,于是停车检查,发现右后内侧轮胎钢圈产生裂缝,吴运立即电话通知常统派人前来修理。常统得知后来到一汽车修理门市请该门市老板张羽为其修车。张羽随即带着备胎独自来到故障现场,为其更换轮胎,吴运在旁边观看。在张羽使用风炮拆卸轮胎螺丝过程中,内侧轮胎突然爆炸,将外侧轮胎炸飞,击中张羽致其当场死亡,一边观看的吴运也被炸昏迷。

 

公安机关在对该起事故进行处理时,认为停车维修行为不属交通行为,拒绝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死者家属认为,张羽死亡系钢圈开裂的轮胎爆炸所致,而轮胎钢圈开裂完全系李梅等私自改装车辆及货车超载所致,故要求李梅、常统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还认为该起事故应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担责。“张羽作为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老修理工,理应知道不排气更换轮胎的危险性,却轻信自己技术实施了不当操作,他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李、常二人辩解称。


 


前日,江苏淮安楚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该起事故是否能够被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就本案而言:事故发生地点符合该法有关道路的范围;张羽的不当操作、常统的超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二人在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综上可以认为,该事故是一起车辆在道路上,因当事人过错造成人身伤亡的事件,应当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11万元,李梅、常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6万余元。

 

通过上述几个案例,大概可以看出,这些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因爆胎而最后丧生的轮胎工,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从十万到三十万不等。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最终就换来了这么一点钱,不禁让人感慨这份工作的不易。

 

可就在我们感叹这些赔偿实在太少的时候,却发现,有的轮胎工最后死了也是白死,因为一分钱的赔偿都拿不到。

 

个体轮胎修理工吴俊(化名)在衢州衢江区上方镇开轮胎修理店已多年。2014116日,驾驶员王羽(化名)驾驶着祝平(化名)所有的登记在江山某物流公司名下的货车运煤,途径305省道上方镇新京村新路自然村路段时,因货车的一只轮胎漏气,王羽便将车开到路边吴俊的个体轮胎修理店门口,请吴俊帮助修理,吴俊拆下轮胎查看后建议更换内胎,王羽同意,吴俊很快就换好了内胎并用充气泵对轮胎充好了气,之后将该轮胎扶起正准备安装时,轮胎发生了爆炸,吴俊被巨大的冲击波重创身体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吴俊的家属认为本起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并将货车的驾驶员、货车车主、货车所登记的物流公司及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损失51万余元。

 

审理法官分析认为,此案件中,吴俊开轮胎修理店已多年,对轮胎的修理更换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已经具有一定的经验,王羽将漏气的轮胎交给吴俊修理,双方已经形成承揽合同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吴俊的家属(原告)已经面临败诉风险。

 

这就是轮胎工的生存现状,不但每天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而且居然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为他们时时刻刻都在与之打交道的轮胎,并不是个让人省心的物件,而是一颗隐藏的“地雷”。


 


尤其是那些磨损的轮胎,还有那些车主自己带过来的来历不明的假冒伪劣轮胎,便宜轮胎,太多的轮胎工都是把命丧在这种“外来胎”上,只不过几十元的安装费,就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想来真是不值。

 

可一旦真的遭遇意外,相当于家里的顶梁柱轰然倒塌,家属想要获得一点补偿,也并没有那么顺利,一条漫长的诉讼之路还在等着他们。如果幸运的话,最后获得的赔偿金能稍微多一点,如果不幸,连一毛钱都拿不到。

 

可这就是,这个世界给一个轮胎工的生命暗中标好的价格。

 

(责任原创编辑Jenn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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