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加工、处置大量废矿物油并租赁场地给他人储存废矿物油,近日,云南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案件,这也是云南省首例非法储存废矿物油涉嫌犯罪案件。由此,汽修行业存在的收购加工废机油,高价转卖4S店牟利的黑幕也被曝光。
4名被告人当庭受审,其中3人系昆明比优特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优特公司”)相关人员。据他们供述,他们通过4S店收购废矿物油,然后加工成机油再低价卖给4S店、修理厂,4S店再以次充好高价转嫁给消费者。
2016年年初,比优特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加工、处置大量废矿物油并租赁场地给刘德胜(另案处理)进行废矿物油加工。
2016年5月,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所在比优特公司内查获大量疑似废矿物油。5月2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该公司储存待加工的废矿物油168.345吨,在生产线上处置的废矿物油11.59吨,废油渣11.64吨,加工后成品油6.1164吨。同年2月1日,被告人荀贵平同被告人邵经德达成协议,由荀贵平租用比优特公司的3个储油罐,用于储存其非法收购的废矿物油,经称量,3个储油罐内废矿物油共计378.7吨。经鉴定,上述查获的废矿物油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类别为“HW08”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有毒有害性,这种处置废矿物油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016年5月27日,被告人邵经德、王彦芝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园艺农场六大队被公安人员抓获;6月3日,被告人邵世有接公安人员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6月8日,荀贵平在昆明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被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供述,他们的产品销往四川及昆明东聚汽配市场,但因没有查获详细的销售记录,所以流向不清。
另外《轮胎商业》从广州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近期清远市查获一批假冒进口机油。执法人员对清远市石角镇一涉嫌走私进口机油加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堆放了一批印有某外国品牌标志的装机油用空桶及一批中性包装钢桶装的机油。现场工人正在将这批机油通过加工设备灌装入印有外国某品牌标志的容器中。执法人员询问机油来源时,该企业负责人称该批机油为从深圳口岸进口的机油,但却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清远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在对上述中性包装钢桶检查时发现少量桶盖上印有海运危规标志,从标志上确认该批钢桶产地为浙江金华及天津地区,遂初步判断该批机油为非进口机油,而是用国产机油假冒进口机油进行灌装销售。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该企业负责人最终承认该批机油为天津生产并运至清远加工,一共59桶,货值约5万多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