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有关委员提出了“适度放开废旧轮胎进口限制”的提案。本人以在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工作近48个春秋的经历,就这个提案提出不同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废旧轮胎是世界公认的固体废弃物。
废橡胶是很难降解的高聚物,尤其是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长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滋生蚊虫、传染疾病,同时引发火灾。在日本、加拿大、美国、中国,都曾有大量堆积的废旧轮胎起火的先例,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破坏环境。
至今为止,废旧轮胎处理在世界上依然是一大难题。发达国家历来对废旧轮胎处理采取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如美国虽各州立法不同,但对处理废旧轮胎的政策基本雷同,均分别给予每条轮胎3~5美元的补贴;加拿大规定每处理1吨废旧轮胎给予60美元补贴;欧洲每处理1吨给予140欧元补贴;我国台湾地区每处理1吨由环保署给予3200元新台币补贴;我国香港地区每处理1吨由环保署给予1700元港币的补贴等。这些说明,废旧轮胎处理属于政策鼓励、公益性强的行业。
第二,中国本身有大量的废旧轮胎。
由于历史原因,废旧轮胎等废橡胶在中国一直作为商品在回收、销售。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汽车工业的发展,2013年汽车保有量已达1.37亿辆。但由于一些汽车超载超速的特殊性,使我国成为世界最大废旧轮胎产生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废旧轮胎产生量每年按5%~6%速度递增。2013年,全国废旧轮胎产生量为1080万吨,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这些废旧轮胎,除一部分被正常无害化回收与环保型利用外,还有几百万吨散落民间,被用于土法炼油等非环保途径,得不到有效处理,对环境和安全造成影响。
第三,处理废旧轮胎能耗很高。
我国废旧轮胎处理方式,以生产再生橡胶、胶粉为主。胶粉除少量直接应用于沥青改性、橡胶制品添加外,大部分也用于生产再生橡胶。可以说,生产再生橡胶已成为目前废旧轮胎利用的主要方式。不过,胶粉、再生橡胶属低附价值再生利用产品,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在1000千瓦时以上。
从环保、资源、能耗方面综合考核,处理国内废旧轮胎义不容辞,但处理境外的废旧轮胎毫无意义可言。毕竟,废旧轮胎的第一属性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其的意义,首先是消除我国因经济发展产生的大量废橡胶对环境安全的影响,而后才是用绿色环保手段进行无害化回收。国外废旧轮胎如果向中国转移,会增加处理量,消耗昂贵的能源,得不偿失。
第四,低价国外轮胎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
由于胶粉、再生橡胶工艺简单,投资门槛低,全国有大小上千家企业在从事废旧轮胎处理,基本处于微利的无序竞争中。
当前,国内外废旧轮胎存在价格差异。国外处理废旧轮胎不仅无购置费用,还有政府补贴;而国内废旧轮胎收购价格为每吨1500~1800元。如果允许废旧轮胎进口,受利益驱动,相对高价的国内废旧轮胎将无人问津,国内环境安全如何保证?而低价废旧轮胎的大量进口,必然使更多人踏入这个行业,引发新一轮无序竞争,企业经营会更艰难。
为稳定行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国家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出台《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准入门槛。而适度放开废旧轮胎进口限制的建议显然不合国情,对国家、行业、企业不利。
不可否认,目前废旧轮胎回收的不规范方式以及回收过程的沉重税赋,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但这已引起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关注。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推行市场化机制、开展城市综合试点、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将推动我国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
(作者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