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轮胎的使用寿命或者保质期在中国乃至全世界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每个企业的说法也各不相同。
轮胎的主要成分是橡胶,所以橡胶的寿命决定了轮胎的寿命。橡胶在大气中静置或使用时,氧气会渗透进橡胶高分子从而参与热氧化反应,使橡胶变硬失去弹性,一定程度后则会失效,视为寿命终结。一条轮胎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发生改变。对一条轮胎来讲,这种变化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如气候,存放,以及使用条件(载重,速度,充气压力,保养等)等贯穿整个轮胎使用寿 命始终的因素。而轮胎因使用而产生变化的原因很多,所以我们很难去精确的判定一条轮胎使用寿命。
这就使得轮胎厂家的保质期是根据生产日期来确定的,如果库存时间短,则消费者享受到的质保期限长;反之,如果轮胎库存时间长,则消费者能够享受到的质保期就会相应被缩短。
国家商务部于2009年发布的国家推荐性标准SB/T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中规定“轮胎制造商、经销商和修理者对用户/消费者所购买或修理的轮胎承担相应的修理、更换和退货(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对轮胎的理赔期规定为:“理赔期限按轮胎胎侧生产日期计算三年内,或经 销企业将(指终端零售商)商品售出一年内为理赔有效期限。”
(责任编辑:Ca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