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生意难做谁都知道,现在为了多卖轮胎,企业、店家挖空心思,试着用各种方法做宣传、搞促销,看看到底哪些更加适合自己。
但是,宣传也不能脱离实际,如果在宣传过程中有虚假、夸张的成分的话,有时反而会弄巧成拙,不仅起不到宣传作用,而且还会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
近日,湖北省赤壁市陆水湖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就发现两起轮胎虚假宣传违法形为。
一起是轮胎经营户廖某,在其店内销售某一品牌轮胎,该产品宣传册为2017版,宣传册中描述中出现“世界十强轮胎企业 、全球轮胎品牌排行前十”等称谓。
另一起是赤马港办事处营里村二桥旁某品牌轮胎店内待售的“某某”轮胎的标识上标有“原装配套”“连续三年主流轿车细分市场排名居前”等内容。
因为轮胎宣传内容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认识。所以,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必须要进行核实。
该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情况确实属实,在宣传册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之规定,构成了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所责令当事人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通过以上事件,轮胎商业认为:想要通过宣传手段来达到销售的目的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把握尺度。毕竟轮胎的作用除了能让车辆保持移动外,主要还是对行车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如果没有达到所“吹嘘”的程度,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这样不仅让自己失去信用,而且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后续会产生更多的纠纷。
这样算起来,搞虚假宣传还真的不划算,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呢?
(责任编辑:LI 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