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投诉
玉林玉城街道东明社区的张先生给新买的爱车做检查时,发现车辆前右轮胎侧面鼓起了一小块,有人告诉他:“轮胎起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上高速公路的时候,轮胎很容易发生爆胎,后果不堪设想。”张先生认为,自己的车使用频率不高,起鼓应该是轮胎有质量问题,
6月30日,张先生的妻子把车开到4S店,工作人员把轮胎拆卸下来检查后,认为轮胎不存在质量问题,应是张先生平时使用车辆时发生过刮蹭引起的轮胎起鼓。4S店负责售后服务的刘先生说,“你看这个轮圈上这一点黑色的痕迹,就是刮蹭后留下的。”
张先生很郁闷:“这是我去年花了20多万元购买的合资品牌小汽车,我自己不会开车,妻子拿到驾驶证没多久,平时很少开车,在外地的儿子回来时开过几天这辆车。平时,车就放在家里没动过,没发生过任何刮蹭和碰撞。”张先生认为这轮胎本来就存在质量问题,轮圈上面的黑色印记,不排除是原来就有的,更加不能说明它是由刮蹭引起的。因此要求4S店按照有关规定更换轮胎或者作出赔偿。
刘先生表示,轮胎属易损件,按照规定“三包”时间只有三个月,但张先生的车辆购买时间超过了这个期限,因此不能享受“三包”。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4S店提出,把轮胎发回轮胎生产厂家,让厂家做鉴定。如果是轮胎原本存在质量问题,4S店负责运费和更换轮胎,如果是因为张先生用车不当引起的轮胎起鼓,运费则由张先生支付。张先生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