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编号:临2014-02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3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三正半山温泉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16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0,000,000股的47.18 %;其中:流通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总股本的0%;非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160,400,000股、占总股本47.18%。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4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人)
3
外资股股东人数(人)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0,400,00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9,330,000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151,070,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1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74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4.4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董事李怀靖先生、廖玄文先生、陈海华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应毅先生、吴知珉先生、沈伟家先生、黄文龙先生、胡鸿高先生、陈永宏先生因公务在身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监事寿惠多女士和徐健女士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方成先生因公务在身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翠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姜锡洲先生、财务总监王振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22,166,558.40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提取10%盈余公积12,216,655.8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45,411.9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1,795,314.52元。
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8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95,200,000.00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595,314.5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1,070,000股,为关联股东,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票9,33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9,33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支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非流通股同意票160,4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黄伟民律师和丛大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公告附件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