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媒体质疑公司关联交易数据错误、公司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支付利息过高、公司向大股东
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的问题。
经审计机构和本公司核实,公司对相关媒体的质疑进行澄清。
一、报道情况
2014年1月4日,某媒体刊登了题为《风神股份关联交易乱象丛生 销售额半年大于全年》的报道,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质疑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数据错误
2012年上半年公司对关联方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轮胎”)的销售额为2204.5万元,2012年报显示,全年对桂林轮胎的销售额共计1884.4万元,比2012年上半年的数据少了320.1万元。
(二)质疑公司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支付利息过高
在2011年到2012年间以6.56%的利率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累计拆借了2亿元资金,2012年支付利息1086万元。
(三)质疑公司向大股东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
公司对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公司”,前身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预付账款2011年度累计发生额为10.72亿元,2012年度累计发生额为8.52亿元。公司向大股东采购合成橡胶,付出大额预付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
二、澄清声明
经审计机构和本公司核实,现对相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桂林轮胎关联交易数据
2012年半年报(未经审计)披露的公司向关联方桂林轮胎销售轮胎关联交易金额为2204.5万元,该金额为含增值税的金额。2012年下半年公司向桂林轮胎销售轮胎关联交易金额为2573元(含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要求关联交易金额按照不含税列示。因此2012年年报披露的公司与桂林轮胎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84.4万元,是全年合计不含增值税的金额。这是公司2012年报显示全年对桂林轮胎的销售额比上半年少了320.1万元的原因。
2012年公司与桂林轮胎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下表:
期间
销售额 (含税,万元)
销售收入(不含税,万元)
2012年1-6月份
2,204.46
1,884.15
2012年7-12月份
0.26
0.22
2012年合计
2,204.72
1,884.37
因此,公司不存在2012年全年对桂林轮胎的销售额小于2012年上半年销售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情况
1.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先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2.公司2011年、2012年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亿元(其中第二笔贷款提前偿还)的贷款利率按照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6%执行。
因此,公司不存在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支付利息过高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向橡胶公司预付货款情况
1.公司与橡胶公司签署《合成橡胶购销战略合作协议》,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2.公司不存在向橡胶公司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的情况。国内合成橡胶主要供应商为中石油和中石化,按照合成橡胶供应商要求,公司即使自行采购合成橡胶也需要采用预付款后提货的采购方式。
公司采购合成橡胶时,首先将采购款项支付给橡胶公司,公司会计处理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橡胶公司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合成橡胶货款后,在2日内安排发货。因货到发票未到,公司收到合成橡胶后暂估入库不冲减预付账款。2011年度公司累计向橡胶公司支付货款10.72亿元,2012年度累计向橡胶公司支付货款8.52亿元,主要是公司当期通过橡胶公司采购合成橡胶金额较大并均通过该科目核算。橡胶公司每月将上月采购汇总核对后对公司开具上月采购发票,公司收到发票后冲减预付账款科目,2011年、2012年期末均有预付账款余额。
因此,公司不存在向橡胶公司预付货款而间接负担大额利息成本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感谢广大媒体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监督公司规范经营,多提宝贵意见。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