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近日,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2011年8月22日发行的公司债券—“11黔轮债”将于本周四开始支付2012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21日期间利息。每手面值1000元的“11黔轮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8元(含税)。
公告称,该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80%。每手面值1000元的“11黔轮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1.2元。
据了解,该公司2011年发行总额为8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6年,并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80%,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3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3年固定不变。
贵州轮胎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此次付息。在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该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