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复审,反倾销措施持续到2026年
据外媒消息,日前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决定延长对原产中国的载重轮胎采取反倾销措施。
做出此决定的欧亚经济委员会根据反倾销重复调查的获得的数据的分析结果得出,如果停止对中国的载重轮胎的反倾销措施,原产中国的载重轮胎可能继续在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倾销,并对联盟相关产业造成损害。
据悉,该反倾销措施最初始于2015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针对不同生产厂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不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7日。但由于日落复审,2020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已决定将反倾销措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
而随着期限降至,应欧亚经济联盟轮胎生产商申请,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于2020年8月19日开始进行日落复审。根据复审结果,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将针对原产中国的载重轮胎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26年8月。
欧亚经济委员会
欧亚经济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1月1日,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该委员会负责协调欧亚一体化进程(俄白哈关税同盟、统一经济空间)的超国家机构,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完全取代关税同盟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理事会和联席会议组成。理事会由俄白哈三国副总理组成,主席由三人按成员国国名俄文首字母顺序轮流担任。理事会有权取消或研究联席会议的任何决议。联席会议是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联席会议的人员编制约为800人,由来自俄白哈三国的代表组成。
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作为联合部门运作,有权独立通过决议,并由各成员国政府强制执行。此前,关税同盟委员会的决议也具有强制性,不过这种强制性是以该决议事先需要由各国政府商定为基础的。此前,关税同盟委员会的投票权分配为:俄罗斯57%,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各21.5%,只有投票权超过三分之二时决议才能通过。如今,欧亚经济委员会中,只有关于委员会自身运行规范等问题才采取三分之二投票率通过方式,而关于需要各成员国政府强制执行的决议,则需要全票通过。
所谓反倾销税是指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