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2016年3月15日00时49分,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米东区府前中路一轮胎店起火,情况紧急。接到命令后,消防中队迅速出动4辆消防车及18名指战员火速赶往现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火势正处在猛烈燃烧状态,经侦查和询问知情人得知燃烧物主要为废弃的轮胎,四周皆为商业店铺,如不快速控制火势,将会蔓延到其他店铺。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立即进行战斗部署:警戒组对现场进行警戒,疏散围观群众;灭火组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出1支水枪从店铺正门进行堵截,防止火势蔓延,另一支水枪从店铺的后门进入,直接对火势进行压制。消防官兵采取夹击灭火的方式于1时30分,将火势全部扑灭。为确保现场无复燃现象,消防官兵将现场进行彻底检查,安全后将现场移交,安全返回中队。
目前,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