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近日,山东潍坊市环保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5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其中,寿光市龙华车轮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问题,遭到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报如下:
当事人寿光市龙华车轮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处罚决定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处罚依据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寿光市龙华车轮有限公司于1994年投资100万建设了汽车密封条公司,1999年公司扩建投资500万建造了斜交胎厂并继续扩大生产规模。2003年投资5000万建设了钢圈生产车间,因公司的业绩持续攀升于2007年投资3个亿建设了全钢子午线生产车间。现公司拥有员工600多人固定资产达到15个亿。
(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