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进行处罚的原因在于,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一位轮胎经销商看到这篇消息不禁笑道:”福特太倒霉了,轮胎市场垄断的事情多了去了,还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垄断经销商都得饿死。
轮胎厂家与经销商进行贸易时都会达成协议,规定最低的出货价格,但不同地区的价格不同,这也就给了窜货留下了土壤。所以为了确保各地的经销商都能赚到钱,厂家坚决打击窜货。要是追求绝对公平,经销商自主定价,那好,谁卖的低谁合适,消费者也开心,没有最便宜只有更便宜,那这还有完,经销商之间大打价格战,最后都得饿死,所以厂家与经销商也会达成一种潜规则,制定最低价,这样经销商也有钱赚,至于用户是不知道这轮胎到底买多少钱的。
但现在随着网购的兴起,这种模式也有可能被打破,市场上越来越频繁的窜货,网络上轮胎价格的透明,这些都让原本保护经销商的协议变成了累赘,看着别人家窜货赚销量,拿返利,自己的货卖不出去,谁不犯愁呢?所以很多的经销商并不支持轮胎厂家的垄断,这就诞生了二批商,他们掌握着经销商和轮胎店的渠道信息,谁家缺货就供货,并不受厂家的限制,而轮胎店也比较喜欢从二批商进货,因为便宜,而且方便,就像车主一样,都是选实惠的。
但正紧八百的经销商还是在这个墨守陈规的框架下,既撑不死,也饿不着。其实这样也挺好,大家都有钱赚,但社会是公平的,没有人可以一直垄断,放在任何行业都是如此,做生意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轮胎经销体系还能坚持多久,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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