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作为首要任务被重点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明确了对“散乱污”问题企业整治的三个时间节点:
2017年9月底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2017年底前,重点地区其他城市基本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散乱污”企业主要包括:
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它们普遍无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据悉,为彻底整治“散乱污”,完成任务目标,此轮环保风暴目前已席卷至全国16个省(市)。这些重点地区分别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省(市)。(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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