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2019年9月25日,近日来自美国加州的中央区地方法院已就来自中国的赛路士(Tri-Ace)轮胎公司及其所有者马金林侵权案件作出判决,其需要赔付给日本的轮胎制造商通伊欧(原东洋)轮胎公司近1671万美元(约1.1亿人民币)的金额。通伊欧起诉该公司的罪名是商业侵权,欺诈和不正当竞争。
通伊欧在其新闻稿中说,法院还命令该赛路士轮胎及其所有人禁止出售其仿冒侵权通伊欧的轮胎产品包括AMP M/T轮胎和Open Country M/T®轮胎等,该企业项赔付的金额还包括331186美元的律师费用。
而被起诉的另外一方这家中国轮胎企业没有发表相关的回应。
通伊欧还表示这次判决只是公司针对多家中国轮胎制造商采取的长期法律行动的一部分,公司在2013年8月就已经向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指控赛路士和其它21家中国轮胎制造商侵犯了专利和商业外观的知识产权。
来自通伊欧轮胎(Toyo Tires )美洲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铃木伊织说,他对该法院的判决感到满意,铃木还表示说:“通伊欧还将继续不懈,坚定不移地追捕那些侵犯我们公司权利的人和组织。”
(原创,责任编辑:韩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