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轮胎店老板李某从山东、黑龙江、浙江等地大量购进不合格的轮胎,冒充合格轮胎销售,而且这些轮胎已经被使用在了客运车辆、工程车辆等车辆当中,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江西警方联合多省警方发起集群战役,查获涉案价值巨大的不合格轮胎。
联合查案发现大量假轮胎 伪劣轮胎销售网络涉及多省
2013年5月29日,江西省星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星子县工商局,在办案中发现李某位于星子县南康镇的“正新轮胎店”内割标、磨标、标明“废品”和“不能作轮胎使用”的朝阳、成山、玲珑品牌等17个型号的轮胎176条,遂对该案进行受理初查。
调查中,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九江星子县经营轮胎店十几年,从2010年开始,多次从山东招远、山东文登、山东荣城、黑龙江哈尔滨、浙江杭州等地大量购进不合格轮胎,冒充合格轮胎进行销售,其中大部分被安装在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的客运中巴车、农用车、工程车,涉案价值巨大。
2013年6月5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已查明销售伪劣轮胎的犯罪网络,锁定多名犯罪嫌疑人,查明上线人员销售伪劣轮胎至全国多个省市县,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该案销售网络涉及江西、山东、黑龙江、浙江、天津、内蒙古等多个省市,警方特提请对该案发起集群战役。通过收集李某的通讯和物流信息,并调取了李某的银行交易明细。结合侦查情况,梳理出山东省招远市、山东省威海市和山东省文登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销售磨标朝阳轮胎的信息,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多地,且所销售的劣质轮胎数量巨大。
涉案金额巨大 大量车辆已使用劣质轮胎
警方在星子主战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扣押伪劣轮胎176条,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哈尔滨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杨某,涉案价值400余万元;山东省分别在荣城市、招远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涉案价值3100余万元;浙江省在杭州抓获犯罪嫌疑人楼某、卢某、汤某三人,扣押未售出的劣质轮胎5000余条,涉案价值9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交代,因天然胶等原材料价格太高,轮胎生产企业虽然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但觉得不合格轮胎还有使用价值而舍不得报废,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销售纠纷导致理赔率过高,厂家往往会采取割除商标、不理赔的办法,割(磨)标低价销售。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生产玲珑轮胎,在生产过程中经检测出不合格的轮胎,就将其进行割标处理,卖给当地的轮胎销售大户李某某等人。李某某等人再通过合格轮胎销售网络卖给全国各地的轮胎经销商,星子县的李某就是其中之一,李某向九江市多个县区小经销商销售。其中多数劣质轮胎安装在各地的中巴车、农用车、工程车上。其他公司也基本上是以同样的销售模式,销售假冒伪劣的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