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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公布2019年第18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越南的摩托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此次决议是对之前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的最终裁决。
2019年巴西外贸委员会第18号决议决定对涉案产品(子午线轮胎除外)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据了解,这不是巴西今年第一次对中国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早在8月份,巴西经济部发布第505号法令,准备继续对中国涉案轮胎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加税的中国乘用车子午线轮胎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165厘米、175厘米和185厘米。
巴西全国轮胎产业协会(ANIP)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于2008年7月10日开始,2018年8月,巴西发起了名为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2018年7月27日,巴西对来自中国的轮胎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据了解,其反倾销复审调查期,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至2017年。
巴西作为金砖五国,市场潜力巨大,巴西国内也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尤其是在近期美国对中国加大贸易制裁力度的情况下,轮胎企业更应该早做准备,避免因加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原创:责任编辑:Ca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