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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轮胎企业被普利司通告了!
文章来源:轮胎商业网     发布日期:(2020-11-11)          

近日,一家轮胎企业连带经销商都被普利司通告了!








根据一侧民事判决书显示,普利司通状告山东一家轮胎企业,将轮胎品牌命名为富利斯通,明知其"富利斯通"与"普利司通"商标近似,但仍未经原告许可,在轮胎产品上使用,误导消费者,故意造成混淆,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除了轮胎生产企业,经销商也没有逃脱被告侵权。



永向前公司是专门经营轮胎销售的公司,销售侵犯普利司通第382697号"普利司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轮胎产品,也属于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山东奥戈瑞共轮胎有限公司的轮胎品牌与第382697号"普利司通"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的类别相同,而且被控侵权产品上标注有"富利斯通"的文字标识,与第382697号"普利司通"注册商标相比,第二个"利"、第四个"通"字完全相同,第三个字分别为"斯"和"司",读音完全相同,仅第一个字"富"与"普"有所区别,但两字的读音"fu"与"pu"韵母相同、读音近似,四个文字组合起来在读音、文字构成等方面均相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或混淆,构成商标近似,属于侵权行为。



法院作出了以下判决: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享有的第382697号"普利司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销毁待售及库存的所有侵权产品;



二、被告广州市永向前轮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享有的第382697号"普利司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销毁待售及库存的所有侵权产品;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赔偿经济损失400000元(含合理费用);



四、被告广州市永向前轮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含合理费用)。







据了解,山东奥戈瑞共轮胎有限公司注册于2013年,至今仅有七年时间,不但遭遇侵权事件,公司也是泥菩萨过江。2018年8月1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山东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奥戈瑞轮胎宣告破产。其实在破产之前,它多次进行自救,资产被多次拍卖。最终奥戈瑞被物产化工买下,恢复生产经营。



其实,大多数人做不成伟人,就尽办法抄近路、走捷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享受成果。这种想法放到商业是大忌,或许一时获利,终会招致祸端。


(责任编辑,崔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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