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他还钱时,客气点的还回一回信息;有些干脆不回,甚至直接拉黑。回信息的并不代表要还钱,还是各种理由一箩筐。“兄弟,我最近手头有点紧”,“兄弟,我最近一套房刚付了首付”,“兄弟,我刚还清上一家,咱俩这么熟,下月一定还”。兄弟兄弟兄弟,你可别叫我兄弟了,是兄弟能干出这种事吗,兄弟也手头紧,你怎么不帮帮兄弟呢!
个人破产制度实施
个人破产制度目前已在深圳和浙江开始立法实施了,山东省东营市作为试点也在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法逐渐普及,是否欠款人就找到了避风港,而收款人碰到了城墙?轮胎的赊账生意还能做吗?
破产法要求严苛
根据此次《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来看,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点,才能够申请个人破产,通过法律途径免去债务。
1、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需要满足的一点是,债务人无法偿清到期债务,单独或者共同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2、连续参保满3年
其次,想要申请破产,需要在深圳居住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以上,因生产经营或丧失清偿债务能力,可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3、如实申报财产
债务人需如实申报包括劳务所得、股票基金、房屋不动产、文玩字画等全部财产,并主动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置。在之后的3年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除合理生活费用、社保等费用之外,全部收入将用于还债。
而在3年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将会受到一系列的限制,包括限制消费,不得担任大型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在获取信用额度前须告知他人自己的破产状况等等。
打擦边球是欠款人常态
你以为这些都能阻止的了那些不想还债的人申请个人破产法了吗?你去看看那些轮胎企业的老板,有多少是腰包里富得流油,但就是登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次被告都是查其名下并无资产;你再去看看那些做生意人的名下,有多少是豪车豪宅住着,但自己名下却身无分文的?个人破产法只会成为他们的金钟罩。
失信被执行人无法约束
现在的社会是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像孙子。相信轮胎圈像贾跃亭一样的人也不在少数,虽有很多欠款但仍过的逍遥快活。躲得远远的即使债主催款连人都找不到;“老赖”可能带着家人出国旅行、用你的钱给媳妇买名牌包、用你的钱送儿子出国留学、用你的钱开豪车吃大餐。关键是他自己名下毫无财产,即使你不让坐飞机、买高铁,那我有自己的房车,用不着!
对付欠款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两个字:不借!
(责任编辑:R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