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起“傍洋品牌”的案件非常值得轮胎企业关注和思考。
2020年12月30日,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案尘埃落定。上海二中院判决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以及向乔丹本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等……
今年4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New Balance”品牌授权方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NEW·BARLUN”品牌拥有方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纽巴伦公司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外,还需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0万元。
今年,一批涉嫌攀附国外品牌和商标的国内企业接连尝到了败诉滋味,国产品牌走“傍洋品牌”的“歪路”已走到尽头,尊重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依靠质量和服务打响中国品牌才是正道。
轮胎品牌中的“假洋鬼子”
其实在国内“傍洋品牌”现象由来已久,在轮胎行业也是十分严重,很多轮胎企业都曾被全球领先的头部巨头告上法庭,巨额赔偿。但是到现在“假洋鬼子”还是比比皆是。
起个品牌名字非要叫XX斯特、XX斯通、XX迪瑞、XX普勒、XX斯顿 、XX耐特、XX尔通、XX普斯……没点知识储备,没点文化真以为都是外国品牌呢?
有些企业不仅品牌上面扮“假洋鬼子”,还在产品宣传上造假,明明就是就是广饶土生土长的,却偏偏要打上德国技术制造,在“傍洋品牌”的这件事情上,有些轮胎企业可以说是拿捏的死死的。
“假洋鬼子”难以长久
一些中小轮胎企业在起步阶段,通过“傍洋品牌”“一傍成名”,走的是“鱼目混珠”、误导消费者认知、节省营销成本的捷径,傍的是国外知名品牌深耕多年的口碑和美誉度,但是这条路注定走不长久。
上面提到的乔丹体育,因为多年来侵权官司缠身,耗时费力,企业美誉度不仅受到极大影响,还影响了其上市的计划和进度。
同时消费者正在变得越来越聪明,对于那些“假洋鬼子”越来越不买账。只要网上查查就知道是不是‘假洋鬼子’了,与其搞成‘半土不洋’,还不如朝阳、玲珑、前进、双钱、回力等老牌子更让消费者喜欢和放心。
品牌抄袭败诉赔钱
2018年6月,普利司通对梁山水浒轮胎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原因是该公司轮胎制造和销售活动使用的FULISITONG品牌与普利司通注册的商标BRIDGESTONE类似,侵犯了普利司通的商标权。2019年5月,苏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普利司通胜诉,并下令梁山水浒轮胎停止侵犯普利司通的商标权的轮胎生产和销售活动,并且法院要求梁山水浒轮胎有限公司赔偿普利司通528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30万元)。
2010年3月,因认为广州市宝力轮胎有限公司轮胎产品的注册商标GEMSTONE与普利司通的注册商标BRIDGESTONE类似,构成商标侵权,普利司通将其告上法庭,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普利司通胜诉。2013年1月,宝力轮胎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了驳回宝力轮胎的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这只是众多中国轮胎企业抄袭外资品牌被告上法庭败诉赔钱的案例之一二。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密切,中国知产保护力度日益加强,公司获取侵权信息的手段也在增多,‘傍洋品牌’面临着更大的法律和商誉风险。“傍洋品牌发展得越大,‘风险炸弹’就埋得越深,‘炸’的时候负面影响也越广。”
另外,维权对于被侵权者是双赢:打击侵权的同时提高了曝光率和知名度,更获得了巨额赔偿,这都鼓励和刺激着被侵权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轮胎商业认为:
一些通过走“傍洋品牌”道路成长起来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完善的当下,应当积极谋求转型,在创品牌上狠下功夫。在品牌中彰显文化自信、产品自信、营销自信,在品牌研发、设计、生产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气派和风格,才能真正生产出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很多轮胎企业拥有完备的工业生产线,并具备较强的工业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完全有能力打造属于自己全新品牌的。
(原创,责任编辑:Je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