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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6月25日我驾驶电动自行车带着八岁的儿子回家时,不幸被经过身边的一辆大货车左侧轮胎爆胎声震伤耳朵,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负全责。但车主和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是意外事故不是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案件。根据你的叙述,虽然本次事故虽非直接碰撞产生,但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和对方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殷先生:我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加上实习期才工作了4个多月,前天我们突然接到消息,说因为天热我儿子死亡了。现在公司说要和我们私了,我们不知道如何谈判,具体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目。
王律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见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