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神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4号监管指引”)和河南证监局的通知要求,对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披露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4-006公告)。公司积极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公司”)沟通,要求橡胶公司按照《4号监管指引》要求重新规范承诺,并于3月27日、4月25日和5月27日分别披露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年6月20日,公司接到橡胶公司按照《4号监管指引》要求重新规范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橡胶公司进一步承诺如下:
1.橡胶公司明确公司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旗下轮胎资产整合平台。
2.橡胶公司将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提交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旗下轮胎资产注入公司的具体方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如橡胶公司未能向风神股份提交轮胎资产注入方案,或轮胎资产注入方案未能获得风神股份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审批机关的批准同意的,橡胶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风神股份管理相关轮胎业务或资产、向不关联的第三方出售轮胎业务或资产等适当方式来解决与风神股份的同业竞争。
橡胶公司规范后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橡胶公司在制订业务发展规划时,会对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产品类型、市场分布、销售客户等予以区分,尽量避免下属其他企业与风神股份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2、橡胶公司将以风神股份作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旗下轮胎资产整合平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要求,在中国化工旗下的轮胎企业或资产具备进入上市公司条件时,经国有资产、证券监管等主管部门批准后,依照法定程序确定选择定向增发、吸收合并、现金购买等有效方式将轮胎资产注入风神股份。
3、橡胶公司将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向风神股份提交将中国化工旗下轮胎资产注入风神股份的具体方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如橡胶公司未能向风神股份提交轮胎资产注入方案,或轮胎资产注入方案未能获得风神股份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审批机关的批准同意的,橡胶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风神股份管理相关轮胎业务或资产、向不关联的第三方出售轮胎业务或资产等适当方式来解决与风神股份的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