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近日,由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家某等4人走私废轮胎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些废轮胎经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3月20日,黄家某、黄某、黄某某共帮吴某某(另案处理)从越南走私1631.52吨废轮胎经东兴市中越界的非设关码头入境,再拉运至国内交货。从2012年5月开始,黄家某、黄某群和吴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开办一家“三无”废轮胎加工厂,投产后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大,于同年5月13日被北海市公安局及环保局联合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