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负责人李怀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因采购相对减少,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0.64亿元。
2、因融资金额下降及贷款结构调整,期末长短期借款总额较期初减少0.68亿元,其中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减少0.54亿元。
3、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贷款规模减少且平均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下降,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0.41亿元。
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5亿元,主要为本期轮胎平均售价下降等综合因素导致收入降低,现金流入减少;同时采购下降导致现金流出减少较多,流出下降的幅度大于流入下降的幅度所致。
5、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1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规模略有减少及借款平均利率同期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当2003年本公司濒临退市边缘之际,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收购本公司时,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已经在国内拥有数家轮胎生产企业和完善的轮胎销售网络。为避免同业竞争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影响,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1、一旦本公司具备了收购上述轮胎公司的实力和能力后,公司有权提出收购上述资产的权利,其收购价格以市场公允价确定;控股股东计划并承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以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将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其余轮胎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前,采取由本公司托管控股股东中国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和保证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低于70%产出的方式,以保证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已于2004年通过整体资产置换改善本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成功避免本公司退市。因本公司尚不具备收购控股股东中国境内轮胎公司资产的实力和能力,所以同业竞争问题尚待解决。在同业竞争问题尚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本公司通过托管控股股东在中国境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及保证公司和子公司产销率保持在70%以上的方式履行承诺。
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探讨和研究可行的方案,争取推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怀靖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