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黑龙江证监局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意见及建议,公司现就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公司:
1、电子邮箱:giticorp@giti.com
2、电话:021-22073132
3、传真:021-22073002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17时止。
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66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
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
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6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
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
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
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
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6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
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
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