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醒 单位负责人强令开车或构成犯罪
检察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本案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单位的相关领导也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屡次发现轮胎冒烟,屡次修理都没有修好,驾驶员吴军依然开车上路。就在再次发现问题后,他开车回去维修的路上,轮胎飞了,恰好砸向对向的骑摩托的两人,导致两人死亡。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龙泉驿区检察院认为,这名驾驶员明知有安全隐患,还驾车开行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并将他逮捕。
检察官指出,如果货车不存在安全隐患,将是意外事件,吴军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明知有安全隐患还开车上路,酿成事故已经涉嫌犯罪了。
开问题车开飞轮胎,砸死两路人
37岁的吴军在四川一家机械租赁公司开车。去年11月17日,吴军开着一辆重型货车拉了5趟货。他突然发现这辆车左后轮冒烟,而且后轮的两排轮胎不在一条直线上。他立马给车队黄队长报告,黄队长得知后让他慢慢开回来,“以前我们车子出了问题都是这样处理的。”
然而这次没那么幸运,吴军开着这辆货车来到龙泉驿大面蒲草村。吴军突然听到“嘭”的一声,感觉货车往左侧倾斜。他赶紧刹车下车查看,发现车子左后轮的两个轮胎不见了,车子左后方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旁边倒了两个人。“他们应该是被我车子的轮胎砸了。”吴军赶紧拨打了120急救,但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明知车有故障还开,涉嫌交通肇事罪
检察官说,如果车子不存在安全隐患,这个交通事故将是一个意外事件。经调查,检方发现,吴军在事发前已多次发现左后轮胎冒烟,他向公司严主管汇报。严主管就让修理工周武修理,但周武没有查出其他原因。严主管听取了周武的意见让吴军继续开。存有侥幸心理的吴军也多次开着问题车上路,直到发生了这次严重的交通事故。
检察官指出,虽然公司领导让其驾驶,但吴军可以自主不驾驶车辆的权利。龙泉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吴军几次发现车辆有问题的情况下,还上路行驶,左后轮轮胎脱落,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今年1月29日,吴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龙泉驿检察院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均化名)